广大申请人请注意,2020年上半年积分落户以及2020年积分入学,还有一周即将截止申请受理!
积分落户
2020年5月15日将作为上半年积分落户排名数据截停的时间节点,也就是说5月16日开始提交的积分落户申请和相应的加分材料均纳入下半年积分落户排名。请有需求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安排好时间尽快到积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已成功提交申请资料的申请人,可登陆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gov.cn/)或者微信公众平台查询个人申请时的积分情况,对个人积分有异议的,请尽快向积分受理窗口提出复核要求。参加上半年积分落户排名的申请人有关项目信息发生变化的,请务必在5月15日前向受理窗口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友情提示:
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积分入户公示前,公安机关将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本次积分资格。
为避免申请人疏忽该要求,《积分受理回执单》上也有明确告知文字:申请积分入户人员,请务必在排名公示前保持参保状态,且居住证保持激活有效状态,否则将取消申请资格。
也就是说,在公示前,公安机关还将核查所有积分落户户申请人当前参保状态和居住信息状态。请积分落户申请人保持高度重视,一旦发现自己不在参保状态,请尽快至人社部门恢复参保;若发现居住信息被注销,请尽快至居住地公安机关激活。
积分入学
2020年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自1月1日开始,受疫情影响,今年积分入学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15日,请符合积分管理条件需要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流动人口,尽快在5月15日前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如需递交相关材料,或需刷新相关加分信息,也请在5月15日之前进行办理,逾期不予受理,特此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