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园浜社区花园浜路68号、72号房屋解危的通告 |
关于花园浜社区花园浜路68号、72号房屋解危的通告 常政通〔2020〕3号
花园浜社区花园浜路68号、72号房屋经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鉴定为Dsu级危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倒塌风险。为保障建筑物内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通告如下: 常熟市花园浜社区花园浜路68号、72号房屋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实施拆除。现场及周边区域范围内(以现场警戒线为准)为安全拆除控制区,控制区内人员应自通告之日起7日内全部撤离,期满将停止供水、电和燃气。 特此通告。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