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汾湖)招聘市场化招商专员

【导语】:苏州吴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汾湖)招聘市场化招商专员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汾湖)
招聘公告

 为加快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汾湖)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招商工作,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人员结构优的现代化招商队伍,推进先行启动区早见形象、早出成效,现面向全社会招聘长三角(汾湖)招商中心有限公司(筹)招商专员8名,公告如下:


01
岗位和人数

招商专员8名



02
应聘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企业忠诚度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备优秀的沟通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

3.诚信、积极、内驱力和抗压力强;

4.勤奋、认真,能胜任出差的要求;

5.无重大疾病史,无其他不良行为记录及犯罪记录。


03
应聘岗位要求

1.年龄在 30 周岁以内(1990年5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1985年5月18日以后出生),生源地、户籍不限

2.应聘人员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毕业院校属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或所学专业符合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相应学科,或QS、THE、、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高校;

3.所学专业或工作经历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汾湖)拟发展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光电、5G等)关联度高的以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有海外经历者优先,英语专业 8 级、日语 1 级及有其他语种证书人员优先;

4.对招商营销工作感兴趣,善于学习,思维敏捷,有较强的观察力和处事应变能力;具有较强的业务拓展和人际交往沟通能力,具有较好的语言沟通能力;

5.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且获得全日制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毕业暂缓,经单位核实确认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延后)。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4)应聘人员需符合工作相关回避制度;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人员。


04
招聘程序和办法

1.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5月31日。考生需从网上招聘公告中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将以下附件扫描或拍照: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本科起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需提供在校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wjfhrczp@163.com(邮件发送主题统一格式为:姓名+学校)。

咨询电话:0512-63135989、63135988。
招商中心根据公告中的基本条件、岗位要求等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人岗相适度评价。
2.人岗相适度评价。组织专业评委对报名合格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人岗相适度评价,按照3: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交验原件接受资格复审。
3.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汾湖)。报名者参加面试往返汾湖的交通费和食宿会给予定额补贴(省内500元/人、省外1000元/人)。
4.情景模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情景模拟环节。人员通过制作PPT,现场模拟向客商讲解推介汾湖,时间不超过10分钟,并接受现场有关提问。主要测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招商业务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60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
5.体检、考察和公示。按总分(总分由面试成绩、情景模拟成绩各取50%计算而成,总分相同者取情景模拟高分者)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汾湖人才网”网站“网站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05
相关政策

1.人事关系。本次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2.薪资待遇。薪酬丰厚,底薪占总薪酬的70%,其余30%根据年终绩效考核情况按时发放,另有数额可观的招商业绩提成,正常薪资在20万元左右;对于招商业绩较好的人员,优先晋升,年收入可达到汾湖国有企业同级别人员的1.5倍左右。

3.其他。在聘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发生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予以解聘。


06
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未尽事宜由长三角(汾湖)招商中心有限公司(筹)负责解释。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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