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启用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管系统,作为增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的重要举措,致力于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现代化、科技化和精细化水平,切实履行好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职责。
生态环境部自2016年起,组织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利用高分辨率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对全部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人类活动进行定期监测,初步构建形成了疑似问题线索“遥感发现——地面核查——监督执法”的主动发现监管体系。
为解决自然保护地监管所面临的技术支撑“短板”,生态环境部组织研发了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管系统。该系统采用3S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建立了综合信息化、覆盖全面化、高效便捷化、协同一体化的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管系统,支持便捷、高效、规范的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数据下发、逐级核查填报、抽样巡查、专项督察等全过程监管链条以及人类活动信息的台账化管理维护与多维展示分析,初步实现了“统一标准、统一数据、统一系统”和“监测与监管协同、国家与地方协同、天空地协同”的三统一、多协同、全过程的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管目标,为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