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
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
权威发布!
一、目的
为保证苏州市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的安全合理使用,防止因空调通风系统开启而导致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和蔓延,最大限度地保护使用者,特制定本指南。
二、 运行要求
(一) 当空调通风系统为全空气系统时,应当关闭回风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
(二) 当空调通风系统为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时,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 应当确保新风直接取自室外,禁止从机房、楼道和天棚吊顶内取风;
2. 保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
3. 对于大进深房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内部区域的通风换气;
4. 新风系统宜全天运行。
(三)当空调通风系统为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类似于家庭分体式空调)时,应开门或开窗,加强空气流通。
三、 管理要求
(一) 新风采气口及其周围环境必须清洁,确保新风不被污染。
(二) 对于人员流动较大的商场等场所,不论空调系统使用运行与否,均应当保证室内全面通风换气;并且,每天下班后,新风与排风系统应当继续运行1小时,进行全面通风换气,以保证室内空气清新。
(三) 人员密集的场所应当通过开门或开窗的方式增加通风量,同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
(四) 建议关闭空调通风系统的加湿功能。
(五) 加强对风机盘管的凝结水盘、冷却水的清洁消毒。
(六) 下水管道、空气处理装置水封、卫生间地漏以及空调机组凝结水排水管等的U型管应当定时检查,缺水时及时补水,避免不同楼层间空气掺混。
(七) 当场所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当停止使用空调通风系统:
1. 发现疑似、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类型、供风范围等情况不清楚。
(八) 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空调通风系统的常规清洗消毒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2012)的要求。可使用250mg/L~500 mg/L含氯(溴)或二氧化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浸泡或擦拭,作用10min~30min。对需要消毒的金属部件建议优先选择季铵盐类消毒剂。
2. 当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时,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四、 运维指导
依托苏州市预防医学会卫生清洗与消毒技术专委会,成立专家组对苏州市重点办公场所、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开展定期指导与培训,对全市办公场所、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效果开展评估。
苏州市预防医学会卫生清洗
与消毒技术专业委员会
也于今天成立
并召开了第一次委员会议
此次成立的卫生清洗与消毒技术专业委员会,由市预防医学会集合清洗消毒服务企业、公共卫生检测机构、监督管理部门、专业技术支撑机构、科学研究院所等单位设立,目前有30多家会员单位与50多名个人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