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垃圾看似生活中的小事,
却关乎我们的未来。
明天起,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开始施行,
张家港市全市域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
市民需按照桶身标识在规定时间投放垃圾。
对未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且拒不改正的,
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
张家港的居民小区四分类何时实施?
推进情况如何?
为进一步贯彻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精神,加快推进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四分类扩面工作,更好地让广大市民了解实施进度、监督推进情况,根据上级要求,现将《2020年张家港市生活垃圾四分类推进计划》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