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办理常见问题(材料+时间+加急)

【导语】:有无加急身份证,办理身份证需要哪些资料,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吗?办理身份证这些问题您需要了解!

  • 1、办理身份证需要哪些资料?

  • 答:需本人提供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号码;首次办理身份证业务,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 2、二代身份证办理、取证时间?

  • 答:身份证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9:0-11:30,下午1:00-4:30。取证时间同办理时间。

  • 3、二代身份证照片的拍摄要求?

  • 答:拍摄前,要洗净脸上的汗渍、油污,严禁化浓妆,不能佩戴任何影响拍摄效果的饰品(包括所有非黑色的钢丝发卡)。拍摄时,必须穿着深色有标准领的衬衫,T恤或者西装,不得穿制服拍照。

  • 4、怎么收费?

  • 答: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工本费均为20元。

  • 5、身份证过期了,一定要回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吗?

  • 答:苏州本地户籍居民补领和换领身份证均可以在大市范围内选择就近的派出所办理。

  • 6、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吗?

  • 答:不能代办,必须由本人前来办理身份证。

  • 7、身份证丢失是否需要挂失?

  • 答:身份证丢失后建议尽快补办,补办新证后,旧证信息自动进入居民身份证挂失库。

  • 8、有无加急身份证?

  • 答:因参加重要考试、比赛等急需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可享受优先受理、优先上传信息、优先制证等“绿色通道”服务。

  • 9、身份证有无有效期?

  • 答:身份证的有效期,是指身份证从签发时间到使用期限结束的这段时间。我国公民身份证根据办理时不同年龄段,有效时长也不同,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身份证有效期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身份证信息注销,为不影响正常使用,居民应在有效期满之日前3个月内重新申报换领新证。

  • 10、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范围是什么?

  •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九条规定: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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