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待遇
1、供给粮油和燃料
2、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
住房待遇
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医疗待遇
1、新农合报销
乡镇卫生院:政策范围内费用,0-500元报销30%,重大疾病40%。500元以上报销80%,重大疾病报销85%
区级医院:政策范围内费用,0-600元报销20重大疾病,重大疾病30%。600元以上报销75%,重大疾病报销80%
市级定点医院:政策范围内费用,0-1000元报销比例为20%;1000元以上为60%,重大疾病65%
省级定点医院:政策范围内费用,0-1200元报销10%;1200元以上的报销55%,重大疾病报销65%。年度住院累计报销封顶线为16万元
2、大病保险补偿
新农合患者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8000元的,以8000元为补偿基数(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补偿基数累计计算)到当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报销。
报销比例分段递增,补偿基数以上0-1万元(含1万元)报销50%;1-5万元区间每增加1万元,报销比例提高1%;5-10万元报销65%;10万元以上报销80%。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为30万元
3、医疗救助
农村五保供养人员住院,经新农合医疗报销、大病保险补偿后,个人自理费用在年封顶线(12000元)内全额救助,超出封顶线的费用按60%比例救助
其他待遇
1、殡葬待遇
我市城区(除双阳区)的五保对象去世,享受运尸费、遗体存放费、火化费、骨灰寄存费等共计755元的全程免费政策;双阳区的五保对象去世,享受370元的免费政策;三县市及九台区按当地政策执行
2、教育待遇
五保对象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保障其依法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