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办法
集体户口报名办法
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本意见中合法固定住所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的本市集体户口人员子女入园报名,监护人一律于6月14日持集体户口户籍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劳动合同、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无房证明(监护人和就读学生)等材料到各区镇现场审核,由区镇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其他类型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4日到昆山市第一中心小学(昆山市南街108号)现场审核,由教育局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