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范围一览

【导语】:苏州城镇医保参保职工能享受哪些医保待遇?一起跟小编去看看。

苏州城镇医保参保职工能享受哪些医保待遇?一起跟小编去看看。

参保职工能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1、门诊统筹


  2、门诊慢性病


  3、慢性丙型肝炎门诊干扰素α治疗限额补助

  慢性丙肝患者在门诊进行抗病毒治疗时使用干扰素α(含普通和长效)的费用实行限额补助。补助不设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比例支付,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为3200元,超出费用由患者个人自付。每月限额费用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患者在干扰素α治疗期间可同时享受丙肝“门慢”待遇,其辅助检查、治疗和用药的费用可纳入丙肝“门慢”限额补助范围。患者住院期间不同时享受此项门诊限额补助。

  4、门诊特定项目


表1 

慢性肾衰竭门诊透析治疗待遇表



表2 
人体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待遇表

  

表3 

造血干细胞(异体)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待遇表

  

表4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待遇表

  

5、精神疾病门诊、住院

  门诊精神病患者因精神疾病到本人选择的定点医院就诊时,须出具市民卡,并挂“医保精神病专科”号。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精神病专科诊治费(包括检查和用药费用)无需个人支付,由市社保中心医保部按规定的标准与医院结算。

  七种精神病患者,需因精神疾病住院进行治疗的,免付住院起付标准,所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按规定属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用人单位、个人各支付三分之一。精神病人肢体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长期驻外人员,门诊精神病按每月160元标准定额包干使用,每年通过单位发放给个人。

  

6、家庭病床

  

7、住院

  

8、大病医疗救助

  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主要解决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患大病、重症,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支付范围、标准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医保范围的医疗费用,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比例为95%。

  

9、住院医疗费用二次补助

  凡符合职工医保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支付金额在2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救助基金补助55%,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万元 /人·年。对于80周岁以上的退休(职)人员,个人支付金额在2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救助基金补助6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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