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等偏低收入家庭购保障房申请园区公积金贷款贴息公告
一、贷款贴息对象
贷款贴息对象(以下简称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房管部门认定的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成员;
(二)所购自住住房为政府定向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三)该套住房已申请园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期间,未发生连续逾期3期和累计逾期6期以上的行为。
二、贷款贴息期限
(一)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次贷款贴息期限为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按借款人还款月起算;
(二)贴息期限不足36个月的;
(三)每年度贴息的日期,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将提前发布公告,请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未在规定日期内申请办理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请渠道
推荐线上无纸化申请,如确有操作困难的,可携材料线下申请。
(一)线上申请渠道:公积金掌上APP(住房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公积金网站、中心大厅24H自助机
(二)线下申请渠道:中心大厅柜面
1、地点: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一楼公积金中心
2、借款人线下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市民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务必带好市民卡,如遗失及时补办);
(2)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如配偶代办的,需提供借款人和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苏州工业园区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表》(可当场领取,借款人本人或代办人现场签名)。
四、申请期限、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线上申请期限:2020年6月15日—2020年7月31日
(二)线下申请期限:2020年6月15日--2020年7月31日(休息日除外), 上午9:00—下午17:30
(三)中心统一对外咨询电话:62888222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