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苏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194496元(1620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8644元(2387元/月)
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医保:
苏州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1、老年居民:个人缴费200元,政府财政补助310元;
2、中小学生、少儿:个人缴费150元,政府财政补助310元;
3、大学生:个人缴费100元,政府财政补助310元;
4、失业人员:个人缴费640元,政府财政补助0元;
5、2007年1月1日后户籍从苏州市外迁入市区、迁入时间不足10年的老年居民:个人缴费640元,政府财政补助0元。
城镇职工医保:
用人单位统一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9%(含8%基本医疗保险费和1%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2%缴纳,同时在职职工另需按5元/月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退休职工不缴费。
缴费流程
城镇居民医保
居民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缴纳,参保居民可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将下一年度医保费预存到有社保代扣关联关系的工商银行卡中,由工商银行统一代扣。具体方式如下:
(1)原使用“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缴费的居民,可以继续使用该卡将医保费预存到该卡中。
(2)换发“苏州市民卡”的居民,如果想启用此卡工商银行功能来缴费的,可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全市任意一家工商银行开通银行卡功能、办理银行缴费代扣关联手续后,即可将医保费预存到该卡中。
(3)2010年1月以后参保的居民,可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全市任意一家工商银行网点将“苏州市民卡”中工商银行卡功能开通后,即可将医保费预存到该卡中。
(4)有“苏州市民卡”但未选择工商银行的以及参保后尚未领到“苏州市民卡”的居民,可凭“苏州市民卡”或《参保登记表》(黄联)在缴费期内到工商银行指定的网点柜面(见附表)直接缴纳下一年度的医保费。
(5)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后,当年医保费可凭《参保登记表》(黄联)直接到工商银行指定的网点柜面(见附表)缴款。
注意:未按规定时间缴费或未足额缴费的不享受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城镇职工医保:
由职工所在单位缴费。
缴费时限
居民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缴纳,参保居民可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缴纳。
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单位交纳 9%,个人交纳2%(加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