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高新区下辖社区、企业招聘工作人员20名 报名截止6月19日
现吴中高新区(长桥街道)下辖社区、公司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7日至2002年6月19日期间出生),户籍要求详见职位表。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7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曾被辞退或开除的人员;
4)其他不得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报名截止(2020年6月19日)前,在各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以社保参保证明为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文末招聘职位表)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1.报名邮箱:
(1)001-004岗位:wzgxqrsk@163.com;
(2)005-008岗位:cqzzrsjrsk@163.com;
(3)009-011岗位:tangr@wzgxct.com。
报名邮件主题: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岗位名称。
2.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7日9:00—6月19日15:00。
报名须上传的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1)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请注明应聘岗位代码和岗位名称);(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3)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生源户籍证明(家庭户口簿);其他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家庭户口簿);(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如退伍相关证明、参保证明等;(5)007、008岗位需提供从事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009-011岗位需另附自我介绍一份,详细说明所需工作年限的相关工作经历、担任职务和所取得成绩,800字以内。
上传的图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清晰、位正。
3.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4: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所提供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程序
1.笔试(人岗相适度评估)。本次招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001—008岗位符合条件者将通知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以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为主,不指定复习教材和范围。009—011岗位对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根据履历及所提供资料进行人岗相适度评估(可以证明自己业绩和能力的材料均可提供,但自行对材料负责)。001—008岗位,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笔试加3分(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证明);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的,笔试分别加2、3、4分;有社会组织机构工作经验的笔试加3分。003岗位对蠡墅社区、龙西社区、先锋社区户籍且会讲苏州本地方言的笔试加10分(需提供会讲苏州本地方言的承诺书,复审时如发现与承诺不符即不能加分)。笔试、人岗相适度评估均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含加分项)。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人岗相适度评估)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因放弃造成缺额时,在该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001-008岗位应聘人员凭笔试通知短信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或“苏城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或“苏城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者,按总成绩(笔试40%、面试占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网上公布(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热线),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体检、政审。进入体检的人选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体检费用自理。
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录用及待遇。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相关规定办理试用、录用手续,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等岗位同性质人员待遇。录用人员与原单位人事关系解除需由本人负责。
录用人员工作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六、本《简章》由吴中高新区组织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001—008岗位:0512—67089421、0512—65257930;009—011岗位: 0512—66173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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