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交通运输局属国有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优化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根据《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国有企业招聘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管理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所需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5.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8日9:00—2020年6月27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各位考生于2020年6月18日9:00关注苏州人才网()进行报名。报名时需要将以下材料上传进行初审。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身份证正反扫描件;
3.岗位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网上资格初审
1.初审时间:2020年6月18日—2020年6月30日17:00。
2.相关要求:应聘人员按要求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岗位符合性初审,初审有问题时,将与应聘人员电话沟通确认,请应聘人员报名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四)其他注意事项
报名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应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在招聘全过程中,如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材料的,条件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名者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者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报名兼具信息采集功能,审核人员仅针对身份证号、户籍、学历、学位、专业等关键项目进行审核,没有为报名者校验信息的职责,报名者应对自己所填内容负责。
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通知书》,凭此参加笔试。
四、笔试(2020年7月12日)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书为准。报考人员应携带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和行政能力,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第2位四舍五入。按照报考人员所报考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参加笔试人员未达到1:6的比例,则考分50分及以上者进入面试。
3.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通过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凭此参加资格复审、面试。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证明及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审查时同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2份。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经发现伪造资料等情形,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六、面试
1.面试人选应按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访谈式面试方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的顺序,时间为20-30分钟/人(具体时间视各岗位情况而定)。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每位评委根据考生的答辩综合表现,按要求对每个考生的各个测评项目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成绩的平均分,即为每个考生的成绩。该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成绩作为本次考试的最终成绩,不合格则取消录取资格。
3.面试成绩当场签收,并于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成绩。
4.成绩计算: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七、体检与考察
1.根据最终成绩和职位需求,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进行综合研判的基础上,按照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2.对进入体检的人员进行短信和电话通知。
3.集中组织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在该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4.根据前置程序初步确定考察人选。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考察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八、公示和录用
1.根据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苏州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监督。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原则上从原单位辞职后再办理录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报考者录用后,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3.录用后,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享受劳动合同制职工待遇,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
4.通过公开招聘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按各相关公司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再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九、其他要求和说明
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者应确保报名表中提供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报考者前来补充材料、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系组织行为,有关单位将主动联系应聘者。体检后请应聘者留意通讯信息并耐心等待。考试期间选择短暂停留的外地应聘者,抵苏前应充分准备并携带好相关证明材料,以免造成不便。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需按照相关要求准时参加,未按时按规定参加由应聘者自负。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线下环节应聘人员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体温低于37.3℃),出示“苏城码”或“苏康码”等要求。外地来苏应聘人员需提前14天申领(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报到前注意做好自我防护。对持“苏康码”或“苏城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苏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报到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详见附件2。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公司监督审计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和纪律的,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电话:0512-68125755。
咨询电话:
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0512-67600770-342130;
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0512-67600770-343049;
苏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0512-65256947;
苏州市吴中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13962170075;
苏州相城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3862114545;
苏州智能交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512-68363430;
苏州交投交通能源有限公司:19962661197。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12-65224092。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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