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教区范围01
木渎镇天池村、善人桥村、五峰村、藏书社区、接驾社区、穹窿社区、聚慧苑、雅苑小区,吾丰花园、东方苑、岚山别墅、林泉山庄、天逸湾花园。
入学对象02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区户籍(含集体户口)和非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2.依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吴中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注:年满16周岁(2004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
报名办法03
❖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区或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指定时间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名、审核资料。报名时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房卡、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等材料。
❖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区户籍(含集体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指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地镇(区、街道)报名、审核资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以及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
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挂靠用工单位(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还须提供申报集体户口材料(含与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及社保证明。
❖ 在本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其随迁子女要求在本区入读公办学校的,须参加积分管理申请入学。参加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通过积分排名,其子女已列入入学名单的(包括统筹调剂的),根据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发放的入学准入卡和入学告知书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名。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根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需提供下列材料: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居住证原件;③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④学籍卡或原学校就读证明、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
❖ 选报民办学校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家庭户籍、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居住情况以及相关公办学校学位等情况,由所属镇(区、街道)政府根据“相对就近、学位匹配”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 依据《市政府关于聚焦民生补短板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府〔2020〕55号)文件精神,继续完善实施大学区辐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