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企改革,加强国资监管,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2名区属国有企业专职监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协助监事会主席做好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
(二)对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情况及公司董事会、
经营层成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三)负责监事会的各项会务和文秘工作;
(四)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类监督信息资料,起草监事会决议、月度报告和年度监督检查报告;
(五)承办区国资办、监事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6日至2002年7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吴江区户籍(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吴江区户籍),或在吴江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三年及以上的外地户籍,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中级职称;
(四)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9年7月6日以后出生);
(五)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及以上(兼职除外)并有1年总账会计经验或从事审计工作5年及以上 。
(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熟悉企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财务知识,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国企身份的工作人员;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初审
1.报考人员请于 2020年7月6日至 2020年 7月8日登录网站()“考试/报名”入口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8 日15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即政策咨询电话。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招聘计划将通过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公告。
(二)笔试准考证发放
笔试日期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5日在()公告,请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登录网站()“考试/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
四、招聘考试及资格复审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分别按以下比重计入总分。本次招聘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
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者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财务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第2位四舍五入。
3.按照考生所报考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低于该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通知书打印请登录网站( )“考试报名/入口”。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发放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当天,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交的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1报名表;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3学历证书参加现场审核。④工作年限、岗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等相关资料(社保缴费清单及劳动合同等)。具体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前往报名网站已报考信息中查看,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回。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场审核现场考生须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并出示“苏康码”或“苏城码”绿码。
(三)注意事项
1.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上述规定的审核材料,并出示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
3.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4.咨询电话: 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63950625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打印的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并于面试结束后的第一工作日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需要提交本人放弃申明。
(三)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考察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和录用
(一)通过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名单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
(二)在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报考者录用后,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与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由区国资办统一委派,从事区属国有企业的专职监事工作。享受劳动合同制职工待遇,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 63980596。
八、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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