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系统控制,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其中,职工工资基数上限不得超过当年度基数调整文件规定的最高限额,下限不得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如职工实际工资确实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经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准后可进行调整,但最低不得低于苏州市人社局当年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从今年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扩大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缴存比例区间单位和职工各5%~12%。缴存单位经本单位工会或者职代会讨论通过,在年度调整期内可以申请重新自主确定缴存比例。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管利平介绍,2020年上半年公积金资金共归集223.46亿元(不含工业园区),较去年同期198.48亿元,增长12.6%。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的调整业务办理期限放宽到4个月内完成,经营特别困难的企业可延长至年底前完成。新的工资基数将从7月开始执行,单位调整时间较晚,造成少缴的,应在办理年度调整时一并补缴。
为维护低收入职工权益,在年度调整期结束后,仍未调整的,其职工缴存基数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由市公积金中心统一调整至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