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招聘派遣制用工人员9人,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行政人员2人:
工作职责:负责公文处理、合同管理、文档管理、车辆管理、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落实综合性会议和课题调研等工作;负责品牌推广活动策划与执行,负责稿件和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预算编制、物品采购、招投标执行工作;负责单位内部安全工作。
岗位要求:具有苏州大市户籍,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中文文秘类或经济类专业。
2、销售管理人员7人:
工作职责:负责现有销售渠道的建设、日常巡点管理、业务培训、考核指导工作;负责相关营销物料和宣传品的配送。
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须有机动车C1驾照、自备私家车。
二、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形式。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星期三)9:00-11:00。
3、报名地点: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二楼招聘大厅。
4、报名审查:应聘人员向工作人员提交报名登记表(附照片)、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交复印件)。
5、报名注意事项:应聘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二)考试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由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通知考试相关事宜。
(三)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按照招工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通过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三、人事关系:
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派遣用工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及公积金。
四、薪资待遇:
面议。
五、工作地点: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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