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因为要到苏州大市范围外工作(包括调离、换工作等情况)需要提取公积金:
一、原户口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现准备迁移到大市范围外: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户口迁移证明原件。
二、户口在苏州大市范围内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与外地(不含苏州大市范围)单位签定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
4、外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三、户口在苏州大市范围外(外地户口)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注:自2017年1月1日起,外地户籍职工因调离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需提供外地户口簿或苏州地区居住证(暂住证)的规定,职工户籍信息改由经办人员通过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查询获取。
如果你是由于要出境定居而提取公积金,那么你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永久居留证件或境外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提供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人指定银行有效借记卡(已经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无需提供)。
2、个人公积金账户须在封存状态或已停缴公积金满6个月。
3、外地户籍职工办理调离本市提取的,户籍信息由公积金经办人员通过公积金系统查询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