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指南2020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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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苏州考区报考注意事项





 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禁止报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时间表 





客观题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
缴费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8月16日24时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21日至10月30日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10月3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0月3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11月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1月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11月10日

温馨提示:
1、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的情况,今年要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2、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分为10月31日、11月1日共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具体批次根据机位数量和报名人数随机派位确定并在准考证上注明。

3、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主观题考试

确认报名和缴费时间: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23日至11月27日
考试时间:11月28日
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1年1月中旬前

温馨提示:

1、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及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2、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江苏省在镇江考区专门集中设置主观题纸笔考试考点,申请使用纸笔方式答题的应试人员应当至镇江考区的专设考点考场参加考试。


3、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4、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客观题报名考试选择我市的报名人员,主观题确认报名考试也在我市,不得更改考试地(参加主观题考试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的除外)。











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为jpg格式,照片内容应当清晰完整。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特别提示 





1、如需领取考试费发票,请应试人员于2020年12月25日前工作日前往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中心(地址为苏州市劳动路1053号燃气大厦706室)领取。

2、司法部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考试举行期间,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请应试人员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凡涉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具体政策事项或网上报名操作问题,可向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12-65125021、65210295。

来源:苏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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