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2020年江苏高考结束。南京市招考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考后要积极关注高等院校及升学相关信息,为合理填报志愿做好准备。请谨记后继招考重要事项:
1、成绩发布:
统考(含选测科目)答卷的评阅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所有科目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预计将于7月25日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须由考生本人在7月27日11:00前向高考报名点提出高考成绩书面复核申请,该申请须由考生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审核盖章,由市招考院汇总,报至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核。复核结果由高考报名点答复考生,考生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查询。
2、模拟填报志愿:
为使考生熟悉填报志愿方式,7月12-16日,考生凭本人的考生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即初始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网址或),在估分、估等级的基础上,进行高考志愿的模拟填报(模拟填报使用计划为模拟数据)。有意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须在模拟填报志愿期间,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请考生根据学校安排务必参加这项工作。
3、志愿填报:
第一阶段:7月28日至8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包括: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1小批志愿的填报时间为7月28日至30日。
第二阶段:8月27日至28日,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计划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4、强基计划和综合评价录取:
符合报考条件并在高考前申请参加强基计划招生的考生,以及综合评价录取经高校审核通过公示的考生,在考后至成绩公布前的这段时间,按相关高校的要求,自行参加由高校组织的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考生的考核。
综合评价录取A类高校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由高校确定;B类高校的入选考生须于填报高考志愿的规定时间,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或),在专设的“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5、军事、公安、司法院校:
有意向报考这些院校的考生,须参加政审、心理检测、面试和体检,考生根据自身的身体素质、报考意向,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相关表格,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届时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成绩单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自行参加不同类别院校相对应的政审、心检或者面试、体检。
6、注册入学:
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按“院校+专业”的方式申请,可同时注册6个“院校+专业”志愿。省教育考试院于8月26日起开放注册入学管理平台,考生可随时登录平台查询注册入学试点院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要求等相关信息。9月7日至11日分两轮进行,计算机自动匹配,考生无需确认。
南京市招考院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全省开通网上填报志愿、网上成绩及录取查询等,查询网址已经印制在《准考证》的背面。发布成绩、填报志愿、录取期间请考生尽量不要外出,并务必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
来源 | 南京市招考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