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文华奖”舞台艺术类作品申报资格2020

【导语】:苏州“文华奖”作品申报,苏州艺术比赛2020,苏州舞台艺术作品


文华奖,设立于1991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办的专业舞台艺术政府最高奖。苏州市“文华奖”是与文化部“文华奖”、江苏省“文华奖”相衔接的,由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设立的全市专业艺术奖,每两年(双年)举办一届,评比一次。


舞台艺术类作品申报资格


(一)申报资格:两年内新创、改编、移植或重大修改的作品均可申报。

(二)申报作品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的原则。提倡现实题材、重大题材(主题),鼓励申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主题作品以及文旅融合作品,提倡艺术创新。

(三)戏剧类只限大型剧目(演出时长2小时左右)。音乐、舞蹈、曲艺类可以是大型剧目(含主题性晚会,演出时长1小时30分钟左右),亦可以是小型节目。申报往年创作的作品演出场次需满15场,申报评奖当年新创作的作品需完成5场。

(四)全市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民营艺术表演团体(仅限职业类),以及获得演出资质的大专院校剧团均可申报,群文类单位及演出团体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五)以各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以及有关大专院校、市直文艺院团为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在《第三届苏州市“文华奖”参评作品申报表(舞台艺术类)》上盖章后向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推荐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舞台艺术类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

(二)美术类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5日。

(三)申报表可在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上下载。

(四)以邮戳为准,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须知

请各市(区)、各有关大专院校、各单位认真组织发动、积极推荐、严格把关,将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寄至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艺术处,信封应写上“第三届苏州市文华奖申报材料(舞台艺术类/美术类)”字样。

申报材料寄送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公园路38号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艺术处

联系人:丁朦倩 赵晴怡

联系电话:0512-69823038。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05031257号 经营性ICP证: 苏B2-20140130号 苏网文〔2023〕5276-226号
版权所有:苏州互联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24 gusuwa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姑苏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邮箱:jubao@gusuwang.com 举报电话:(0512) 6530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