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华奖,设立于1991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办的专业舞台艺术政府最高奖。苏州市“文华奖”是与文化部“文华奖”、江苏省“文华奖”相衔接的,由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设立的全市专业艺术奖,每两年(双年)举办一届,评比一次。
(一)申报资格:两年内新创的作品均可申报,申报作品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的原则。提倡现实题材、重大题材(主题),鼓励申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主题作品,提倡艺术创新。
(二)鼓励个人申报,申报作品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雕塑等各画种,每位作者申报数量不超过2件。在全国重要美术展览(如全国美展、百家金陵画展、或由中国美协主办的重要单项展览)和江苏重要的美术展览(由江苏省文旅厅主办,或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文联共同主办的展览)中的获奖作品不得申报。
(三)由各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市直美术单位、有关大专院校审核并在《第三届苏州市文华奖参评作品申报表(美术类)》上盖章后向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推荐申报。作者本人也可向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艺术处直接申报。
(一)舞台艺术类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
(二)美术类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5日。
(三)申报表可在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上下载。
(四)以邮戳为准,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