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住、行、游、购、娱
外出旅行
购物是少不了的一环
买点当地特产或文创产品
带回家送给亲朋好友
是一件传递快乐的好事
但是,来苏州旅游的你
如果买到了不满意的文旅商品怎么办?
能退货吗?
能
因为
苏州针对旅游行业文旅商品
重磅推出30天无理由退货
苏州市市场监管局、文广旅局、园林绿化局与消保委四部门联合召开苏州市旅游行业线下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动员部署会,进一步深化落实苏州市委市政府全域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要求,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旅游景区内商家诚信经营水平和消费者消费信心,促进全域旅游建设。
今年4月26日,苏州率先全域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如今,又将在原先线下购物7天无理由退货的基础上,针对旅游行业文旅商品,重磅推出30天无理由退货。按照工作部署,第一批试点单位将在8月1日前完成试点工作,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后,再对符合条件的其他旅游相关消费场所进行全面推广,力争10月1日前实现全覆盖。
会议由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钱玲主持,文广旅局副局长陆锋作了动员部署,园林绿化局四级调研员朱炳飞宣读了第一批61家试点单位名单。会上,同里古镇景区、虎丘景区代表61家试点单位作了表态发言,市消保委就“苏州智慧315——无理由退货平台”商户端操作流程为与会代表作了专题培训。
第一批试点单位包括全市3A级以上景区57家、文广旅局直属博物馆4家,总共6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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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是在“苏州市旅游行业线下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内购买的文旅商品,并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提供有效的购物凭证,包括商家开具的发票、收据或其他能够证明购物场所及交易金额的合法合规有效凭证。
2、购物之日起30日内(含30日)退货,其中配送类商品自消费者实际签收商品次日起计算,自提类商品自商家开具购物凭证当日起计算。
3、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没有人为损坏或物理变化,且外包装齐全不影响商家二次销售。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外观,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赠品、保修卡、说明书等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无理由退货商品不包括:消费者定制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高档手工艺品,以及金银首饰、烟酒、内衣、医药、体验服务类等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的商品。
消费者在商家承诺期限内,有三种退货方式:
1、直接自行前往商家店面与之协商退货。
2、线上平台申请退货。消费者直接扫码进入平台,在线与商家发起无理由退货申请。通过平台退货申请审核后,消费者将待退商品就近存放在指定寄存点,也可快递寄往商家。商家在收到商品确认无误后由平台在线退回钱款。
如在线因审核未通过或其他原因(如:无法联系商家等)导致无理由退货失败,则转入线下处理。
3、线下服务站办理退货。直接向区域内设的管理服务站申请无理由退货。受理申请并核实情况属实后,管理服务站责令商家按规定解决。如商家以各种方式推诿拒不履行,由管理方根据该管理服务站出具的证明材料,先行向消费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