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抓拍系统”上线

【导语】:作为苏州首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抓拍系统”,现已在太仓市区正式上线。

      各位骑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市民注意啦,今后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也可能被抓拍。7月15日,已有交通违法者收到太仓交警部门发来的短信提示。作为苏州首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抓拍系统”,现已在太仓市区正式上线。

  目前,太仓全市拥有电动自行车54万余辆,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带人、不按规定佩戴头盔、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给日常交通安全埋下了极大隐患。

  另据统计,2019年苏州全市亡人交通事故中,驾乘电动自行车死亡的占总死亡人数的40%以上。其中,85%的死者致命伤为“颅脑损伤”。在全市交警部门持续严查严管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大背景下,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仍时有发生,无交警值守的路口路段交通违法更为突出。

  今年以来,在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指导下,太仓公安交警全面打造以智慧管控、安全保畅为核心的交通管理体系。7月13日,太仓公安交警部门公示了15个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路口,涵盖太仓市车流人流较大的交通主干道。与以往不同,这些新增设的电子警察兼具“电动自行车违法自动抓拍”功能,能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24小时不间断值守。

  今年年初,太仓公安交警部门已在外卖送餐员等重点人群中,试点通过“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电动自行车违法抓拍原理和机动车违法抓拍基本相同,当电动自行车进入抓拍区域后,如被识别出闯红灯,电子警察将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记者通过太仓公安交警大队交通管理控制中心系统后台看到,电子抓拍系统可以清晰拍摄到电动车车牌。即使在夜晚,车牌号牌依然清晰可见。

  在强化精确执法的同时,太仓交警还将重点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对违法的非机动车进行数据比对,将违法信息抄报非机动车所有人的所属单位,督促当事人切实遵守交通秩序、消除交通违法行为。这一举措对外卖、快递等电动车自行车使用高频单位,将起到有效监督和督促作用。

  法律链接:

  今年7月1日,《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依法予以处罚;能够确定驾驶人的,依法对驾驶人予以处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及时通知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并告知其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电动自行车仍然上道路行驶,被发现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依法经所有人居住地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不得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05031257号 经营性ICP证: 苏B2-20140130号 苏网文〔2023〕5276-226号
版权所有:苏州互联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24 gusuwa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姑苏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邮箱:jubao@gusuwang.com 举报电话:(0512) 6530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