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符合园区灵活就业参保对象条件的,您可在园区参加灵活就业(缴纳养老、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参保对象:
(1)园区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具有园区户籍、未达到国家和江苏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园区户籍的失业人员可以参照执行。
(2)外地户籍人员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园区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含园区临时账户参保人员),可参照参保。
需提供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L1: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情况表》一份
3、如原已在园区参保,需填写《L7:灵活人员就业关系转移单》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