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通知,恢复旅行社经营跨省团队旅游业务,调整旅游景区限量措施。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各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为切实稳步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做好全市恢复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和调整旅游景区限量工作,现转发省文旅厅《关于恢复旅行社经营跨省团队旅游业务和调整旅游景区限量措施的通知》,请各地按照通知精神抓好落实,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恢复旅行社经营跨省团队旅游业务和调整旅游景区限量措施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有关事项的通知》(文旅发电〔2020〕104号)和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恢复旅行社经营跨省团队旅游业务和调整旅游景区限量措施的通知》(苏文旅传〔2020〕72号)的精神,即日起恢复全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不恢复出入境旅游业务;旅游景区继续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游客量由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调至50%,并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开放室内场所。
二、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旅行社要提醒游客及时做好健康码的申领及数据更新。不得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对旅游目的地进行动态管理,加强与游客的行前沟通。在旅游合同中,明确对因疫情取消或变更行程的处理方案。
2、强化旅游团队管理。为确保游客信息可追溯,旅行社应将所有团队游客信息如实上传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分散游览。游客用餐时使用公勺、公筷,提供一次性餐具。
3、完善景区疏散预案。严格执行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景区最大承载量的50%的红线要求。推广分时预约,优化入园程序,实时发布景区客流信息。对景区中容易造成拥堵地区进一步优化应急疏散预案,避免人员过度聚集。
三、强化旅游安全保障
1、加强汛期安全管理。各旅行社要及时关注雨情预报和水情变化,密切关注汛情预报,避免组织旅游团队到汛情严重的区域旅游;正在行程中的旅游团一旦遭遇突发汛情,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各旅游景区要强化汛期巡查与监控。对水上、临水旅游项目要重点加强防汛管理,确保游客安全。必要情况下可临时关闭景区,景区关闭的,应及时做好对外公告。
2、确保旅游客运安全。各旅行社要规范旅游包车行为,选择有资质的旅游客运车辆和驾驶员,出发前对旅游客运车辆的车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旅游客运线路中的行车安全评估和安全防范,提醒游客系好安全带。预防驾驶人员疲劳驾驶、超速驾驶、违章驾驶,确保行驶安全。
3、加强部门联动。各旅游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行业指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与卫健、公安、应急、交通等各部门的信息互通和联动机制,完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升应急防控和处置能力。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