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资格:
①申请时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②在市区范围内拥合法稳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积达到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成套住宅房,租住的属公有产权房并领取使用权的房屋。共有产权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除外)、非居住房、商业用房不得申请迁移。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以上一年苏州市住建部门公布数据为准(目前标准为人均18平方米以上)。
2.分值查询: .gov.cn/site.do?step=jfcx&sf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