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由苏州市运输管理处实施行政处罚的信息需要修复的,需准备以下材料:
1、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复印件(主要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加盖公章
2、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包括缴罚款收据等),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4、《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承诺书》
办理地点:南环西路1238号苏州市运输管理处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5,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0512-65822350
信息来源:苏州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