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参保信息申报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到注册地市、区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单位开户银行账号等参保信息。
2.单位在办理上述申报手续时,需准确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单位名称、有关职能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等信息。对“江苏省用人单位基础信息库”暂未能提供共享信息的的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应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3.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登记信息后,编制单位编号,打印登记表单,供单位核对后签字确认。
4.单位经办人应办理实名登记手续,如实申报其公民身份号码、姓名、手机号码,其中手机号码需通过短信动态密码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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