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及申请条件:关于职业资格证书改版及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37号)
凡江苏省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出国劳务就业需换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的中英文对照证书。
程序如下:
一、换领材料准备。
1、原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
2、各省辖市及以下部门发放的证书需到原发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开具“出国劳务人员换发职业资格证书介绍信及登记表”。
3、出国单位证明:劳务合同或外方邀请函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1张2寸照片。
二、申请换发。持上述材料到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换发中英文对照证书,换发的证书编码使用原证书编码。
三、换证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708,联系电话:025-83201032。
友情提醒:出国换证仅限【周三】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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