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企业填写《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签名作真实性承诺,并加盖公司公章。
2.单位经办人向我分中心缴存科提交《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表》一份,并附如下材料:
⑴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⑵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⑶缴存证明涵盖期间单位用工情况证明材料(如:《单位职工名册》);
⑷缴存证明涵盖期间单位工资发放情况证明材料(如:填报《在职职工年工资收入情况表》,并附申报最近月份的《职工工资发放表》及对应的资金支付凭证复印件);
⑸社保机构出具的申报最近月份《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结算表》;
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承诺书》;
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中心受理并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发现申请企业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应要求单位立即整改;审核符合规定的,向市中心拍照上传申报材料。
4.市中心缴存执法处和分管领导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统一格式的缴存证明;未通过的说明理由。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gov.cn/szgj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