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步骤
(一)通过“网上单位业务”办理
已签约“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可在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gov.cn)“网上云服务大厅”,点击“单位网上业务—业务办理登录”进入系统,在“单位批量业务—个人基数调整”里自行进行缴存基数调整,并按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汇缴住房公积金。
若有职工缴存基数下调的,需经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准后,一律到当地承办银行网点办理,不能在网上业务办理。
通过“网上单位业务”系统操作的,不需向承办银行网点提供相关纸质表格及材料。
(二)通过承办银行网点办理
1.在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云服务”平台网站下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或到承办银行网点拷贝调整相关数据信息。
2.按职工个人2018年度月平均收入(工资总额)调整每个职工的缴存基数,填录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为便于分类,人数较多的单位,应填写表格中“职工编号”栏目;部门较多或部门与总部地址不一致的单位,应填写表格中“所在部门”栏目。
3.将填录好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电子文档、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调整当月(或上月)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结算单》、《2019结算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等相关证明材料报承办银行网点。承办银行网点核实后,将调整信息输(导)入住房公积金系统并导出调整清单经单位核对确认。
4、按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汇缴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