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网上申请、体格检查、现场确认、犯罪记录核查等相关程序,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定,2125人通过资格认定。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至10月13日。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苏州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反映,联系电话:65224079。
公示期结束后,有关证书领取事项说明如下:
1.领取方式为邮寄到付的申请人,请保持手机畅通,证书将于10月底寄出。
自取证书的申请人请于10月27-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4:30)到苏州市教育考试院(劳动路359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请现场告知工作人员公示名单中的材料编号,并出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
2.若委托他人代领证书,请受委托人于指定时间携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书(见附件2)等材料到现场领取。
3.邮寄或自取的材料中,均包含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认定申请表应转交所在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遗失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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