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对象
在苏州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或江苏省发改委备案的投资管理企业。投资管理企业所管理的创业投资企业也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或江苏省发改委等部门备案。
2.申报条件
向我市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资满一年(以被投资企业工商登记变更为准),并已在苏州市科技金融超市平台完成投资备案的项目。投资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
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是指企业在苏州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在国家、省、市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服务或从事商业模式创新等,成立期限在5年(60个月)以内的非上市企业;投资时上一年度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下或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下;在苏州市科技金融超市平台完成入库,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经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备案认定的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
(2)获得科技管理部门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
(3)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培育企业;
(4)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
(5)获得各级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人才企业。
3.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申报企业登陆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点击“苏州科技金融超市”进入,提交奖励补贴申请,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区科技局。
4.申报要求
①申报时间:申报期为10月9日至10月23日,申报单位在此期间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属区科技局;10月30日前,各区科技局将辖区内申报企业纸质材料汇总后与《天使投资奖励补贴项目汇总表》(网上打印,需区科技局盖章)一式一份报送至中心。
②申报材料:按照以下顺序书本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并在封面(网上打印)加盖企业公章:
I.苏州市天使投资奖励补贴申请表(网上打印);
II.苏州市天使投资奖励补贴项目汇总表(网上打印);
Ⅲ.已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入账凭证、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投资协议、投资分析报告、投资前一年企业的审计报告、最近一个月财务报表;
IV.委托管理相关证明材料;
V.获得国家相关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
③报送地址:苏州自主创新广场(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1号楼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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