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分立,是否必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导语】:用人单位分立,是否必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问:用人单位分立,是否必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的分立,是指用人单位由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裂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创设式分立和续存式分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该条款的目的在于,企业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通过新用人单位承继方式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以此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既保护劳动者不因原用人单位的主体消灭导致原合同失效而失业,也保护新用人单位不因原用人单位的主体消灭导致劳动者的大量流失,给企业运行造成影响和损失。


相关阅读:苏州我爱天平全民摄影大赛报名方式/参赛规则/奖项

                苏州华谊兄弟电影世界万圣节活动最新消息


小编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劳动合同即可获得劳动合同相关推荐内容。


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

获取更多苏州资讯

姑苏网.jpg

推荐阅读》》苏州一元游园林活动

周末放假,不知道去哪儿玩吗?关注姑苏网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旅游,即可获得苏州最全游玩攻略!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05031257号 经营性ICP证: 苏B2-20140130号 苏网文〔2023〕5276-226号
版权所有:苏州互联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24 gusuwa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姑苏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邮箱:jubao@gusuwang.com 举报电话:(0512) 6530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