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委托他人办理办理不动产登记,委托书是否必须要公证?
答
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
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公证。
小编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不动产,即可获得不动产相关推荐内容。
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
获取更多苏州资讯
推荐阅读》》苏州一元游园林活动
周末放假,不知道去哪儿玩吗?关注姑苏网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旅游,即可获得苏州最全游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