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办早教机构/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导语】:如何申办早教机构/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问:如何申办早教机构/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由区卫健委、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负责。按照《教育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规定,学前教育是指“对三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学龄前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早教机构/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办学内容不在学前教育的范围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1号),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机构的,由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机构的,由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时,应在业务范围内注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或托育服务。婴幼儿照护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教育局民办科李一希63981980)


相关阅读:冬游苏州幸福路线

               冬天苏州旅游季景点


小编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早教机构即可获得早教机构相关推荐内容。

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

获取更多苏州资讯

姑苏网.jpg


推荐阅读》》苏州一元游园林活动

周末放假,不知道去哪儿玩吗?关注姑苏网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旅游,即可获得苏州最全游玩攻略!


大家都爱看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05031257号 经营性ICP证: 苏B2-20140130号 苏网文〔2023〕5276-226号
版权所有:苏州互联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24 gusuwa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姑苏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邮箱:jubao@gusuwang.com 举报电话:(0512) 6530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