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苏州乡土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导语】:2020苏州乡土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

  1、申报人员须符合《江苏省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0〕36号)规定的相应职称资格条件,并是在我省民间从事技艺技能、技术应用与推广、经营管理等工作的本乡本土人才。


  2、从事工程、工艺美术和农业系列对应专业的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系列(专业)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能力业绩水平。

  3、具有相关领域副高级职称的,可申报转评高级乡村振兴技艺师。具有相关领域正高级职称的,可申报转评正高级乡村振兴技艺师。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5、已申报我省2020年度其他高级职称评审的,不得申报。

  6、没有“三带两助”方面业绩的,不得申报。


  申报评审政策

  1、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2、取得乡土人才职称的,与工程、工艺美术、农业系列对应的专业,经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同时授予工程、工艺美术、农业系列相应层级的职称。


  3、实行申报承诺制,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等做出承诺,并自愿接受因失信行为带来的各项处罚。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查实,由发文单位予以撤销,失信行为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计入诚信档案库并报送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为3年,记录期从发文撤销其职称之日起算。


相关阅读:冬游苏州幸福路线

               冬天苏州旅游季景点


小编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高级职称即可获得高级职称申报相关推荐内容。

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

获取更多苏州资讯

姑苏网.jpg


推荐阅读》》苏州一元游园林活动

周末放假,不知道去哪儿玩吗?关注姑苏网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旅游,即可获得苏州最全游玩攻略!


广告热线:0512-65301757 传真:0512-65291836 投诉咨询:0512-65291521 法律顾问:江苏悦孚律师事务所 汪萌之律师 李晓燕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05031257号 经营性ICP证: 苏B2-20140130号 苏网文〔2023〕5276-226号
版权所有:苏州互联印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4-2024 gusuwang.com All Right Reserved 《姑苏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邮箱:jubao@gusuwang.com 举报电话:(0512) 6530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