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苏州市消保委的数据显示,2020年1-10月,受理预付式消费投诉2208件 (蟹券,蟹卡,会员卡,年卡,次卡,团购) ,占投诉总量的8.54%。
“预付式消费投诉比例还是很高的,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缴费容易退费难、霸王条款、机构跑路等等方面。”苏州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吴湘告诉看苏州记者。
以健身行业为例,上述现象更是屡见不鲜。
几天前,王岚(化名)站在某健身中心门口一脸沮丧,这已是她第五次上门来讨公道了,她想不通,为何在买了7000 元私教课一课没上,退卡费却被扣了30%。“锻炼身体本是件开心事,没想到遇到这种烦恼”。
而在苏州市消保委近三年受理的消费投诉中,健身房消费投诉年均增长超过15%。
看苏州记者走访全市大小健身中心了解到,健身卡不能退只能转,转卡须收15%至30%违约金,已是行业内的潜规则,也成为引发健身房消费纠纷最大的矛盾焦点。
今天下午,在园区一家健身中心,当记者以办卡为由向销售人员了解情况时,该中心销售人员告诉看苏州记者,“我们只认合同,合同一般会注明,退费要收取所支付金额30%的违约金。”也就是说,如果以一张两年的健身卡3000元为例,要退卡就要支付900元违约金,即使你没有开卡。
据了解,目前市面上大部分健身房的会员服务合同并没有统一的形式,但其中大都含有不退卡、不退费等不合理规定。甚至有的健身房合同中还明确表示,即使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消费者也不得主张退费或其他赔偿、补偿。
而当记者问及,你们只认“合同”,难道不认《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吗?多家健身中心负责人则表示,对该条例并不了解。
中国消费者协会在2019年投诉情况分析中指出,预付式消费因市场覆盖面广、进入门槛低、从业流动性大、资金监管难,近年来连续成为投诉热点,且已从传统美容、健身个体行业向装饰装修、教育培训等单个消费金额较大领域发展。
一些培训机构打着“充值享优惠”的旗号,通过大额折扣诱惑消费者预交大量费用。“但因缺乏有效的资金监管体系,消费者的预付费可能被商家挪用,后期商家跑路或经营不善,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吴湘表示。
监管缺失还是法律约束缺失?
“即使他们知道有这样一个条例,也很难去遵循。”吴湘告诉看苏州记者,“不论是哪家机构,趋利总是其本质,由于相关法律条文的缺失,总使得一些机构游走于‘灰色’地带,钻法律的空子。”
为什么这么说?
咱们来细细研究一下《江苏省消费者保护条例》,以该条例第二十八条为例。
第二十八条 经营者以发行单用途预付卡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十五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经营者可以扣除其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已经产生的合理费用。
“这里就有两个问题,一是预付卡,二是‘合理’费用”,吴湘告诉看苏州记者。
预付卡与预付式消费的“界限”混淆,成为第一道“空子”。吴湘解释说,预付卡不得设置消费期限,而预付式消费是有消费期限的。所以到了商家那里,他们就认为预付式消费无法对应《条例》。至于“合理”性的问题,他们就更有“说头”了。
“营销费用、人工费用、物业费水电煤,他们能跟你扯一大堆。”律师李杰接受看苏州记者采访时表示,此类的投诉案例诉诸法律的不胜枚举,大多集中在对“合理”性的探讨上,“别说30%了,扯到80%都有可能。”李杰说,“甚至有一种说法,说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博弈,其实是一种市场行为,虽然很大程度上来说,消费者是弱势群体,但是企业生存压力比较大,也要给予一定的关注。”
据了解,2019年,苏州市消保委曾对全市的健身机构进行了一次大摸排,并约谈,”目前来看,还是有个别违规行为存在。”吴湘说,“他们普遍认为自己不违法,只是合理性待商榷。约谈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效果”,说到这里,吴湘也是无可奈何地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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