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新生儿申报户口后,具有苏州市市区(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户籍
2、婴儿出生3个月以内(出生时间超过3个月的新生儿,只能在最近一次申报缴费期内办理下一年度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每年9月至11月办理下一结算年度(1月至12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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