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未婚证明办理用途

【导语】:苏州未婚证明办理用途


苏州未婚证明办理用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在办理房产转让登记时,房产交易部门要求房屋所有权人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验明房屋所有权人无房屋共同所有人(即无配偶)、可以依法独立处置自己的财产。


具体用途

1. 在买房子需要贷款的时候需要买房人的未婚证明

2. 在参加婚姻介绍所或者是报社举行的相亲活动时,需要提供未婚证明

3.出国、迁户口等均须有一纸“单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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