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园区户籍婴幼儿
受理部门:
由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社区工委负责办理;
办理时间:
出生三个月内
参保年度:
可从出生之日起(跨保险年度参保的,从新保险年度开始之日起)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相关阅读:冬游苏州幸福路线
小编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新生儿医保,即可获得新生儿医保相关推荐内容。
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
获取更多苏州资讯
推荐阅读》》苏州一元游园林活动
周末放假,不知道去哪儿玩吗?关注姑苏网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旅游,即可获得苏州最全游玩攻略!
【导语】:苏州工业园区新生儿医保年度申报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