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州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条件是什么

【导语】:2020年苏州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条件是什么

为扶持复工复产,小规模纳税人原适用3%征收率的增值税应税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截止2020年12月31日。

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明确,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纳税人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应税销售额。

税务部门提醒,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一律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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