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电脑网页端确认操作步骤
进入网页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①如您2020年已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需要在2021年继续享受,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是否发生变化(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一【扣除年度】选择“2021”一“快捷填报”栏【一键带入】);如有变化,请及时修改。
②如您未曾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2021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享受,您可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一【扣除年度】选择“2021”点击相应扣除项目进行填报。
(01)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0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02)2021年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查看”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如需修改基本信息,可先进入2020年的信息页面修改后再重新确认。
(03)2021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1年不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点击“删除”后,一键确认即可。
(04)2021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1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报填写。
先按情形(1)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他不需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选择扣除年度,点击相应的扣除项目进行填报。
注意: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
(05)2021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
直接选择扣除年度,点击相应的扣除项目填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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