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 偿还购房贷款总额度调整流程 |
业务内容 | 《购房动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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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2011年7月1日之前已动用公积金按月偿还购房贷款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甲类参保人员 |
政策依据 |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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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流程 | 1 |
申请人携《偿还购房贷款总额度调整申请表》至贷款银行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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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请人携银行盖章的《偿还购房贷款总额度调整审核表》及相关材料至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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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心审核申请人申请条件及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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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审核通过后,录入系统,继续执行还贷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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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偿还购房贷款期间(需在原核定的最后一笔摊还支出后申请办理) |
办结时限 | 当日 |
所需材料 |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
2、 《H5:苏州工业园区偿还购房贷款总额度调整申请表》一份; |
3、最新的贷款月还款计划及余额清单(银行盖章)原件一份; |
4、配偶代办的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
注意事项 | (1)申请人贷款类型:纯商业贷款、或纯园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和园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未签订《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公积金协议》,需先至贷款银行指定网点办理签约手续 (2)参保人员办理“偿还购房贷款总额度调整”业务,同一套房只限一次 (3)请参保人员在偿还购房贷款计划终止后及时自筹现金还贷,以免影响信用记录 (4)偿还购房贷款计划起讫时间可在中心网站 “个人业务登录—个人信息查询”页面查询 |
办事地点 | 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