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公共资源的实际情况,区分市辖区和县级市等不同区域,每年确定流动人口落户达标积分值,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于8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市公安机关于每年9月上旬根据落户达标积分值,确定落户准入名单并在本市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相关阅读:冬游苏州幸福路线
小编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并关注姑苏网,对话框回复苏州积分落户,即可获得苏州积分落户相关推荐内容。
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
获取更多苏州资讯
推荐阅读》》苏州一元游园林活动
周末放假,不知道去哪儿玩吗?关注姑苏网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旅游,即可获得苏州最全游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