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参加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格的申请人,应当携带《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核定表》,于当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到居住地所在社区为其学龄前子女办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及下一年度的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医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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