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流程:
1、申请补办合格证明前,申请人须在苏州市、地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明确声明原合格证明(含姓名、年度、证书编号)已作废失效。
2、申请人向所在考点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资料,考点初步审核后,报考区审核。
3、考区汇总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上报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4、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到考区上报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集中补办并下发至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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