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购房落户过渡期申请落户条件是什么

【导语】:张家港购房落户过渡期申请落户条件是什么

条件

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入:

(一)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满3年,并与本市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

(二)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满3年,并在本市经商、兴办产业3年以上,累计纳税人民币10万元以上,依法经营、依法承担相应社会责任的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

依上述规定提出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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